部署行动
为进一步推进天津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天津市民政局启动2022年社会组织监管领域2个专项整治行动,印发《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的通知》(津民函〔2022〕9号)和《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津民函〔2022〕10号),部署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工作安排。
“僵尸型“社会组织
2022年 “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范围主要为以下4类社会组织:一是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年报)的社会组织;二是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三是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对于以上4类社会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将通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四项措施,该专项整治行动将贯穿全年实施。
分支(代表)机构
2022年4 - 8月,市民政局将依托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面向全市1033家社会团体深入开展规范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年度工作报告、抽查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对纳入范围整治的20项情形进行精细梳理、精准治理,重点围绕分支(代表)机构设立程序、名称使用、内部管理、开展活动、财务收支等方面进行重点整治,通过更名、合并、终止等方式,分三个阶段深入规范,并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官网曝光
同时,市民政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对无效或低效能“僵尸型”社会组织、违规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社会组织且拒不实施整改进行公开曝光,力推全市社会组织向治理完善、服务专业、诚信自律高质量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