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教育法自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类型教育,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的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这将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化解普职分流焦虑,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轮驱动、双翼共进。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要求“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然而有媒体却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其实这是一种误读、误解。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把职业教育办成与普通教育平等的类型教育,重点放在提升中职教育质量、拓宽中职学生成长成才通道上。
新法总结了近年来中高职衔接、本专科协同、职教本科的探索实践经验,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乃至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彻底打通了职校生上升的“断头路”,实现职业教育各层次的贯通,并提出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这有利于搭建职普融通的“立交桥”,实现职普教育之间的横向联通。新法强调,中职教育要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走内涵发展、提高质量的路子,为学生提供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多种多样路径。全方位的制度设计将有利于激发职业教育活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只有对职业学校产生认同感和获得感,职业学校才会成为家长及学生的主动选择。
归根到底,化解普职分流焦虑,必须在提高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地位和待遇上下功夫,要推进产教融合,结合社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开设专业课程,提升内涵质量;坚决扭转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时代风尚。唯此,才能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高素质的技能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