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截至目前,我市湿地总面积2746.67平方公里,其中陆域湿地2046.56平方公里,海域湿地700.11平方公里。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在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监督管理、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市着力做好四大湿地的保护和修复工程,按照规划任务,目前已完成七里海和大黄堡湿地土地流转约22万亩。七里海保护区完成了核心区苇海修复、鸟类保护、湿地生物链恢复与构建工程,开挖疏浚水系80余公里,恢复浅滩1.5万亩,修复湿地植被1.6万亩。大黄堡保护区完成翠金湖项目区湿地生态修复1401亩,燕王湖项目区湿地生态修复525亩,完成核心起步区修复,逐步恢复湿地生态面貌。北大港保护区利用芦苇、盐地碱蓬等本土植物恢复湿地,持续治理外来入侵生物互花米草,结合生态补水和水环境治理,有水湿地面积由2017年的140平方公里增长到目前的260平方公里。团泊保护区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修复西堤退化湿地,保护鸟类栖息繁衍,鸟类种群数量上升至20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