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武清区被自然资源部纳入本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这对武清来说,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接到任务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谢青、利用科四级主任科员陈振鹏两位同志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推动试点工作,助推武清率先完成天津市本轮集体土地的入市工作,形成了可复制、易推广的“武清经验”。
2023年7月31日,武清区两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入实质性阶段,集体土地入市“武清经验”成为我市探索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标志性成果。
深入调研,打好基础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试点工作一开始,谢青、陈振鹏就全方位开展了调研活动,深入走访全区29个镇街,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向农民集体代表了解农民集体及个人对土地不同利用方式的收益情况,了解对集体土地入市的意见建议,完成了全区集体土地摸底,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结合重庆市大足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浙江省义乌市等先行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谢青、陈振鹏进行了广泛的数据研究,持续开展村庄规划“上下动态对接”,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推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夯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管理的数据基础。
挖掘特色,制定方案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在严守“三条底线”的前提下,谢青全程把牢“不能通过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入市、不能把农民的宅基地纳入入市范围、不能搞商品房开发”的原则,确保试点正规有序。在自然资源部和市局试点方案的框架下,两位同志结合武清区实际,研究制定了能落地、可执行的《武清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同时,由谢青牵头、陈振鹏配合制定了5个配套制度,为本轮入市工作建立了“1+5”制度保障体系,高标准助推了我区集体土地入市工作。
持续跟进,宣传引导
《方案》和配套制度出台后,如何将其深入基层推进成了首要任务。2023年4月底,谢青带领陈振鹏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大量的实地调研、座谈。一方面,她采取内业初查、实地核查等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持续开展村庄规划“上下动态对接”,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特别是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推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夯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管理的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向镇政府、村委会负责同志就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试点工作政策进行宣讲,进一步了解入市主体的实际需求和拟入市地块的现状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农民群众思想政治动态,引导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舆情监测、正面引导、信息通报、示范引领等方式及时解决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超前防范,有效化解矛盾,及时调整、补充《方案》及配套文件,为本轮入市工作夯实了工作基础。
调研过程中,谢青、陈振鹏进一步了解南蔡村镇粜粮务村、大良镇中迤寺村两宗拟入市地块的现状情况和入市主体的实际需求,指导集体组织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模式,制定了两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方案、监管协议和入市合同,紧密对接市土地交易中心制作挂牌文件,保障了两宗地块在2023年7月31日顺利挂牌。
谢青说:“做好这次试点工作,归根结底是要结合实际,切实统筹国家、集体政策,维护老百姓的利益。农民利益维护好了,试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在试点工作中,她积极研究制定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加强集体收益监管,了解农民集体及个人对土地不同利用方式的收益情况,指导集体组织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并根据模拟测算的实际收益情况合理制定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引导集体土地用于扩大再生产、帮扶、医疗、扶贫、基层治理、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最大限度发挥集体土地资源价值。
提及接下来的工作,陈振鹏说:“未来工作中,我会再接再厉,争取为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