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防火墙”,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不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的检查力度,重拳出击,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5月23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再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市、区、所”三级执法联动方式,对市内六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排查当日,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20余家。从排查情况看,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为主营1至2个品牌的专营店,在售电动自行车基本都配有相应合格证书。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个别网点存在经营环节漏洞和问题:一是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电池或者充电器与合格证上标称的型号、生产企业不一致;二是未对用于换购的二手车及时处理,且无明显的标识区分;三是经营场所存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待退货)。执法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对相关经营者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和普法教育,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深挖违法线索,严厉打击违法拼装、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迅速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有力震慑相关违法行为,提升打击成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