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务院就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了金融消费者应享有的八大权益。今天,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带您了解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之自主选择权。
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消保小故事:
赵大妈的儿子准备结婚了,她计划在城里给儿子买一套婚房,到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小王向赵大妈推荐了一款保险产品,并告诉赵大妈如果不购买这款保险,就办理不了贷款。赵大妈听后非常着急,但为了能尽快办好贷款,不得不购买这份保险产品。
这个故事中,银行工作人员小王忽视了赵大妈本身的业务需求,搭售其他产品,侵害了赵大妈的自主选择权,赵大妈有权拒绝办理。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提示您:
捆绑销售不可取,强买强卖不可要
自主选择是必须,维权意识要记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