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新修订的《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规定》颁布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市司法局举办宣贯培训会暨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启动仪式。
据了解,此次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以“小切口”立法解决民生领域“大问题”,进一步明确基本原则,明晰工作职责,扩大援助范围,规范工作程序,优化便民举措,强化监督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11月,本市将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 法润津城暖民心”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擦亮“法援惠民生”服务品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