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新闻讯: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近日,天津一中院知识产权庭走进南开大学法学院,面向广大师生公开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
该案双方当事人均系食品生产企业,双方曾因商标侵权纠纷在外地法院达成调解。本次诉讼系原告发现被告再次实施了商标侵权行为,被告抗辩其商标使用行为不构成混淆可能性,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二审期间,合议庭通过认真阅卷、组织研判疑难点、制订庭审提纲等方式,为此次公开庭审进校园进行了充分准备。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双方当事人围绕本案是否构成近似商标以及是否构成商标混淆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
庭审后,法官们从如何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开始,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具体案件的审理流程和办案思路。同学还就案件的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以及与商标侵权相关的热点问题与法官进行讨论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有序。
天津一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刘艳说:“我们把真实庭审搬进校园,让学生更好地把法学理论基础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此次选择的案件是商标侵权案,是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比如商标到底近似不近似?构不构成混淆?有没有影响权利人的权利?是不是侵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利?对这样的案件进行公开庭审,也是对知识产权进行普法宣传,让法学院的同学们更好的把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第十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宋华琳表示:“南开大学法学院始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我们与天津一中院选择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将真实案件的审理搬到校园,让同学们了解侵犯商标问题和司法保护,增强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这起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让学生们切身感受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是实实在在的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我们相信未来还会有更好的典型案例进校园,我们法学院也会走进法院,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双向赋能,为天津的法治事业贡献南开大学法学院的力量。”
南开大学法学院2024级民商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硕士研究生顾嘉锡说:“案件听完之后,让我们认识到现实案件中涉及考虑因素可能和我们日常学习的法条、理论有所差异。本案中,被上诉人提交了一个由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作为证据。这也启发我们去研究这类证据的三性应该如何评价。再如,本案中,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提交的关于公司的荣誉不足以证明该特定商标的知名度,真的是这样吗?公司荣誉是否可以在某种可量化的程度上影响商标知名度,从而影响损害赔偿金额认定?总的来说,旁听案件,了解现实世界中的纠纷和争议解决思路,可以为我们发现有意义的问题,作为学习、研究的目标提供启发。”
近年来,天津一中院不断创新知识产权普法形式,通过录制普法节目、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活动生动展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此次公开庭审进校园活动是天津一中院首次将真实庭审活动“搬”进校园,对于提高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高校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联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津云新闻记者 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