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融监管局持续深化央地协同,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委关于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部署,主动协同市农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推动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落地实施。
一是主动对接,因地制宜制定政策。聚焦服务粮食安全,联合市农委、市财政等部门,推动印发《关于开展政策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通知》,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纳入政策性农险范围,填补了天津市政策性完全成本保险空白,政策性农险产品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是结合实际,配套制定条款费率。广泛听取农险专家、农户代表及行业意见,配套制定天津市政策性水稻、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示范条款,明确统一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赔偿标准等重要内容,提升政策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保障,提升服务质量。单位保额较物化成本保险最高增加近150%,基本覆盖了可能导致农户损失的各类风险,并将损失率起赔门槛由30%降至20%,满足农户更高、更广、更深的风险保障需要。同时,要求农险经办机构充分尊重农户投保意愿,切实做好政策宣传、与物化成本保险衔接等工作。